包括孕妇在内的任何人前往加拿大,如提供虚假信息及文件,IRCC会拒绝其申请,当事人可能会在5年内被禁止进入加拿大。
温哥华沿岸卫生局(VancouverCoastalHealth,VCH)所属的3家医院,2013至16这3年间共有1,098名「双非婴」诞生,产妇几乎全来自中国,当中列治文医院(RichmondHospital)占逾7成。联邦移民部长胡辛近日到访大温时,指当局重视「双非婴」引起的问题,并吁知情者举报。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警告,凡隐瞒前来加拿大目的访客,将被禁入境5年,更提供举报电话及邮箱鼓励公众举报。有律师建议,医疗机构及公众应同时向产妇国籍国的驻加使领馆举报。
联邦移民部长胡辛(AhmedHussein)上周到访大温,指出联邦政府重视「双非婴」问题,提出知情者可以举报,以打击滥用本国移民系统的行为。所谓「双非婴」,是指婴儿父母皆非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因在加国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得加国国籍,有外籍孕妇特地专程来加产子,这类婴儿也被称为「护照婴儿」。
列治文医院在过去3年,共有777名「双非婴」诞生,产妇几乎全部来自中国。
《星岛日报》记者近日联络IRCC,询问联邦相关政策、公众应如何举报和举报内容等,IRCC传讯顾问圣约翰(FaithSt.John)回覆称,任何人申请访问签证时须诚实申报来加目的。他说:「包括孕妇在内的任何人来加,如提供虚假信息及文件,IRCC会拒绝其申请,当事人可能会在5年内被禁止进入加拿大。」
提供虚假信息及文件,属严重欺诈行为,圣约翰指出,加国签证官均受过专业训练,会依据移民相关法规,逐一评估申请者各种情况。至于是否会修改相关法规,阻止「生育旅游」情况发生,圣约翰指出IRCC不会对未来政策方向做出猜测。
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去年曾明确表示,在加国出生的华人,并不代表他们是加拿大籍。中国政府确定这些人的国籍时,须根据出生时父母的情况而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没有「定居在外国」,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但根据加拿大国籍法,在加国出生的人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因此,如双非婴儿是华裔,出生时普遍会自动具有中国和加拿大两个国籍,但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当该名小童届18岁时,要重新选择中国国籍或加拿大国籍。
此外,据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2014年公布的消息,出生时如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中国籍,父母中属中国籍者未取得枫叶卡或居留权,婴儿仍具有中国国籍。因此,按李克伦的建议,如孕妇属华裔,应有阻吓作用。
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明确指,在加国出生的华人,不代表在中国具有加国国籍。
按规定,非加国公民或居民的孕妇分娩前,要向所属卫生局登记,自然分娩的费用约8,000元,剖腹则要接近1.3万元,若计算医生和其他医疗费用,将高达1.5万左右,所有费用须自行承担。在孕妇入院时,医院基本上不会即时要求对方预缴费用,形成漏洞,加部分非居民生产时,透过MSP付费,但后来发现她们并无MSP资格,引致分娩成本不能收回,也形成非居民生产后的欠款,甚至遭拖欠,省府不得不承担有关损失。
列治文史蒂夫斯顿─列治文东(Steveston-RichmondEast)选区国会议员苏立道(JoePeschisolido)在回应「双非婴」议题时指出,联邦政府会研究修改相关法律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性。但他也指出,这需要联邦、省及市镇三级政府会同医疗部门同时配合行动,尽快修例堵塞法例漏洞。
苏立道近日受访时表示,滥用加国公民及移民系统的做法不能被接受,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他说:「我们需要找到修补政策的方法,不仅是联邦政府,省市政府也同样需要尽快修例,并应相互合作。」针对胡辛鼓励公众举报旅游生育,苏立道认为是一个十分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