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的申请人一般需具备一下三个特点:
- 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
- 杰出具有持续性
- 来美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的专业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相较于其它签证类别,EB-1A最大的优势在于申请人不需要美国雇主,等待移民排期短,申请批淮后可快速获得绿卡,是很多精英人士移民美国的不二选择。如果没有排期的情况下,申请人获得移民局批淮后马上就进入NVC-领事馆程序,或在美国调整身份。
EB-1A有十个审核标准,申请人至少需要符合其中的三个,就是大家常说的 “十选三”。 当然,如果你有能力获得奥运奖牌这类家喻户晓的国际性大奖,就不会被“十选三”的条件所束缚,只要是国际顶尖奖项,一项就够。
具体是哪十项标准呢? “十选三”的10个标准是: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您及相关工作;
4. 评审本行业内他人工作;
5. 对本行业作出重大贡献;
6. 发佈著作在国内外刊物上刊登;
8. 在知名机构/团体中担任领导或要职;
9. 享受高薪;
7. 主要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
注意: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淮不符,若具有同等重要的其他证明,同样可考虑。
其实EB-1A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对应的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的行行出状元。不过实际申请中并不是简单的满足“十选三” 就可以了。也可能符合了三项还是被拒绝。
下面为大家介绍,移民局在审核时通常使用的2步分析法:
第一步,移民官考察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的“十选三”条件,或者申请人是否获得过一次性的国际顶尖大奖;
- 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
- 杰出具有持续性
- 来美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的专业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第二步: 认为申请人满足基本的“十选三”条件后,移民局会继续总体评估:申请人是否属于行业领域内小范围的顶尖人才?举例:教授都会有著作发佈、参加评审工作、在他的领域内有重大贡献,也有媒体报道,达到了 “十选三” 基本要求;那如何证明这位教授比同行更优秀呢?如果不能证明顶尖,也无法通过EB-1A。
总结来说,对EB-1A申请人来说,所从事的领域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能否符合“十选三”基本条件,能否在专业领域内超越其它同行,成为顶尖人才。当然,专业律师和团队的协助也很重要,如何能够将申请人的优秀资质在移民官面前充分展现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