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601豁免是帮助非美国公民外国人因不可接纳的理由被拒绝移民或以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可以以其符合资格的亲属在美遭受“极端困难”而获得豁免。
申请I-601移民局考虑的因素
符合资格的亲属的健康状况
符合资格的亲属的财务困难
符合资格的亲属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申请人的移民历史
申请人和合格亲属的家庭关系
符合资格的亲属的年龄
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品格
符合资格的亲属极端困难的程度及证据
申请人合法或非法居住美国的时间
其他特殊原因: 如文化,语言,宗教, 歧视,或者缺乏支持和保护等
适用于申请I-601豁免的拒绝入境原因
申请人在境外面试因某些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类别被认定不可以接受的外国人,或无法接受调整为永久合法居民身份的外国人,可依照INA第212条的规定获得豁免。其中包括:
与健康相关的不可受理理由
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传染性疾病引起的与健康相关的不可接受性,包括A类结核,类脉管炎,淋病,腹股沟肉芽肿,性病,性病,梅毒,麻风病等
基于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拒绝接种疫苗的
构成或将威胁他人的安全,财产或福利的有害行为相关的身体或精神疾病
某些不可受理的刑事理由
移民欺诈和虚假陈述
极权党派成员
外籍走私者
应受到民事处罚的外国人
由于在美国的非法居留而受到3年或10年限制的外国人
不适用于申请I-601豁免的拒绝入境原因
由于以下被拒绝入境的原因, 不属于I-601豁免的范围:
毒品和药物成瘾的外国人
贩卖或运输管制物品的外国人
被判谋杀, 虐待, 贩卖人口等刑事重罪的外国人
恐怖主义, 间谍组织成员
严重危害美国外交政策的外国人
参与纳税迫害或种族灭绝活动的外国人
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反对,控制或推翻美国政府的外国人
造成美国公共负担的外国人
偷渡进入美国的外国人
谎称自己为美国公民的外国人
申请I-601豁免需提供的资料
常见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和符合资格的亲属的的关系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护照主页和签证页受益人出生证明复印件、护照主页, 美国签证页或I-94;
申请人和符合资格的亲属结婚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符合资格的亲属的医疗健康记录
符合资格的亲属和申请人的财务记录
申请人的移民历史
申请的犯罪记录, 如果适用
申请人和符合资格的亲属以及照片。例如家庭成员度假,家庭活动或参与社区活动的照片等
解释符合资格的亲属遭受何种极端困难的申明书
豁免的申请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 并且对文件准备要求颇高。咨询律师并建立签约关系,律师可以根据您的个案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 从您申请到结案,律师可以分析您是否符合豁免的条件, 为您撰写声明书,审阅您的申请表格, 预约面谈, 指纹, 并且面试注意事项等等,能让您更能加大您申请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