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是跨国公司为了将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调派到美国关联公司工作而申请的短期非移民签证。最初期限为一年或三年,通过延展最长可达七年。美国公司可为已营运满一年的公司,也可以为新设立的公司,二者的申请材料和审理标准有不同,批准的最初L1时间长短也不同。
L1签证的受益人,必须有合格的工作履历。在过去的三年内为海外关联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L1受益人可以携带配偶和未成年小孩来美国生活, 读书。配偶(L2身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L1按受益人类型不同,可以分为L1A高层管理人员类别和L1B核心技术人员类别。规模庞大的国际公司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Blanket L1)。
L1A的基本要求
L1申请由美国关联公司出面。美国公司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与海外公司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分四种:(1)母子公司关系, 一方控股另外一方;(2)总部与分部关系, 一方从属另外一方;(3)两边公司都由相同的单一股东控股或者两边公司的股东结构比例都相同;或者(4)资金股份合作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且由境外公司实质控股且能行使否决权;
在L1存续期间,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必须有正常的经营活动;
该经营活动应该为经常性的、系统的、持续的提供商品或服务。仅仅有一个工作地点,没有经营活动不符合条件。
不需要一定为国际贸易。
L1A的受益人(调动高管)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在过去的三年内有至少连续的一年在为跨国公司的海外公司工作,担任高层管理人员 ;
受益人被调派到美国后,也必须担任高层管理人员职位,两个职位无需一致
高层管理人员分为Executive职位和Managerial职位:
Executive职位要求雇员有权为公司做大方向的决断,并且没有较多的更高层的监督
Managerial职位要求雇员有权管理监督员工,或者关于公司的重要财务或业务。
L1B的受益人(调动核心技术人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L1B与L1A相比,针对申请人即美国公司要求是相同的,但是对受益人即雇员的要求有不同。
在过去的三年内有至少连续的一年在为跨国公司的海外公司工作;
受益人被调派到美国后,必须担任拥有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人员职位。
专业知识的定义为:对申请人公司的产品、服务、调研、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国际市场问题上有很强的专业知识;或者在对公司的流程有高层次的学术知识或技艺。
新设公司申请一年L1的一般程序和步
与律师讨论商业计划,做可行性评估,确定律师委托代理, 确定公司关联关系。
注册美国公司,申请美国公司联邦纳税号 (EIN)。
申请美国公司银行帐号 。
美国公司股东把初始运作资金投放到美国公司帐号 。投资的资金应该足够使得美国公司能够运转下去。
美国公司租办公室或商业场所, 如有必要可雇一个员工负责筹备工作。
申请美国公司商业许可证。特殊行业还要有特殊执照或许可。
撰写美国公司的商业计划书。
收集整理中国公司文件,美国公司文件, 两个公司互相关联的注资文件,以及L1受益人材料。
律师整理表格,起草律师函,优化材料, 向移民局送件。
移民局批准。(在美国直接转成L1身份或者通过领事馆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经营运作美国公司,使之发展壮大, 业务增长,人员增长。L1的配偶L2可以申请EAD工作。
一年届满前, 如果公司有一定规模(譬如说5个雇员, 三五十万美元的营业额), 可提交L1延期申请。如果批准, 则延期两年。L1A通过延期最长能达到7年。
收购现存公司后申请三年L1的一般程序和步骤:
物色收购对象。确定移民律师和商业律师(或会计师)。评估通过收购达到申请L1或移民的可行性,估价, 谈判,落实收购的主要条款。在律师的指点下完成收购手续,包括更新政府登记资料。
收购资金打进美国公司帐号或信托监管帐号。
在律师的指点下,收集整理中国公司文件,美国公司文件, 收购及注资文件,以及L1受益人材料。
律师整理表格,起草律师函,优化材料, 向移民局送件。
移民局批准。(在美国直接转成L1身份或者通过领事馆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三年届满前,可提交L1延期申请。如果批准, 则延期两年。L1A通过延期最长能达到7年。
被收购具备了一定规模(譬如100万美元营业额, 10个全职雇员以上)则可以尝试以EB1C的方式提交移民申请。EB1C I-140批准后, 通过I-485调整身份或者通过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登陆美国就 获得永久正式绿卡。
在L1申请, 延期和EB1C申请的整个过程里, 美国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包括:I-129表格及其L类补充表格,若为L1 Blanket申请则提供I-129 S表格,美国公司聘用信以及其他多种支持性文件。
此外,还要提交四方面的支持性材料:境外公司材料, 美国公司材料, 两边公司关联的材料, 以及L1受益人的材料。
无论是初次申请L1签证,还是申请L1延期都可以采取Premium Processing(加速办理 )方式,采取这种方式会在15天内收到审核结果,不过需要额外缴纳费用。
如果美国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为新设公司,那么L1申请的第一次批准时间为一年;如果美国公司连续营运满一年,那么L1申请的第一次批准时长为三年。两种L1申请都可以延长,每次可延长两年,L1A最多可以延长至七年,L1B最多可延长至五年。
新设公司与已成立公司除了第一次的批准时长不同以外,申请时准备的材料也不太相同:前者需要注资证明、办公室租赁合同和可行的商业计划书;后者需要公司活动、日常管理、员工增长等方面的证明。
对于大型跨国公司,L1申请存在简化的L1 Blanket申请。在某些情况下,L1A与L1B签证可以相互转换。若为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美国公司,也可以为L1A受益人申请永久的EB1C类永久居民(绿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