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超过回美证(Re-entry Permit)有效时间没有回美国,那么他需要重新申请绿卡才能恢复绿卡身份。但是,如果绿卡持有人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发生前述两种情况,还可以选择申请SB-1类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s,简称“回美签证”)恢复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美国SB-1签证是提供给:
1) 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
2) 超过回美许可证有效期的永久居民(称为合法永久居民或LPR)或附有条件的居民(CR)进入美国及恢复永久居留的签证。
SB-1签证申请人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表格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联系安排首次面谈,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被要求进行第二次面谈。在两轮面谈中,申请人都必须有证据证明您的逾期逗留是因为返美受阻于无法控制的特别情况。
-申请人在离开美国时拥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或者超回美证有效期未回美国;
-申请人离开美国时, 意图回美国并且没有放弃这个意图;
-申请人打算回美国,并且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是由于非申请人所控制的原因造成。例如,COVID-19疫情影响、申请人生病等。
准备好相关资料,用电子邮件咨询表格联系使领馆。
使领馆安排申请人进行第一轮面试。一轮面谈通过后,如果面试官决定批准回美签证的申请,会通知申请人继续准备二轮面谈所需的SB-1签证的申请材料,包括DS-260表格、健康检查报告、护照原件以及领馆要求的其它文件等。
第二次面试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新的移民签证,并需要在签证有效期内登陆美国恢复绿卡身份。
1) 填写完整的DS-117表格(申请恢复永久居民身份表格);
2) I-551永久居留卡或回美许可证;
3) 机票、护照盖印等证明其离境时间;
4) 在美国的报税单、驾照、房产、亲属及社会关系等以证明其返美意图;
5) 健康因素、美国公司外派合同等证明其逾期返美是不受个人控制因素导致的;
6)解释信,详细阐述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的长期停留是出于其无法控制的原因;
7)照片2张,51*51mm。
通过本文介绍我们了解了美国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如何返美。虽然回美签证能够帮助一些绿卡持有人恢复美国永久居留的身份,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尽量避免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如果您对回美签证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美成达出国签证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