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一种比较冷门的移民方式——同居移民,对于加拿大来说,同居就可以移民,结婚证都不需要领。因为加拿大不仅承认婚姻关系,而且也承认同居关系。
中国对“同居”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任何有效文件可以证明。所以根据中国的法律,“同居”在中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加拿大不同,如果你来过加拿大,你在填写表格的时候肯定很好奇,为什么婚姻状态那栏里结婚和同居是放在同等的位置,这是因为在加拿大同居要履行的责任和结婚是一样的,同居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可以说,在加拿大同居配偶与合法结为夫妻是处于相同法律地位的。并且,在加拿大选择同居而不进行结婚登记的人并不在少数。至于原因,我们还是归为中西文化差异吧。
那么,加拿大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同居”(common-law partner)的呢?
双方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相互爱情基础,连续同居一年以上。同居的双方需要到有资格的公证员面前宣誓,在同居公证文件上面签名,这份文件是可以证明双方同居的关系,并且是有法律效力的。同样,这份文件也是递交加拿大同居移民申请不可缺少的重要文件。
其次,同居担保移民如何申请,要求是什么呢?
简单的说,同居担保移民申请的程序和要求与配偶担保移民基本是相同的。
相同的方面是移民官会对递交申请的同居双方的年龄,语言,教育背景,相互的认知程度,关系的紧密程度,关系的发展过程,同居的目的性和真实性几个大方面为重点进行严格审查。移民官审查的标准是与配偶担保移民标准相同的。
但是同居担保移民需要更多的辅助证据来证明双方在递交同居担保申请前至少有连续一年以上的时间是居住在一起。因此,双方相同的地址银行、电业缴费、电话网络缴费等账单文件是必不可少的。
有计划递交同居担保移民的双方请尽早做准备,在收集双方真实关系发展的证据的同时也要收集保留更多的同居证据。只有充足有力的合理证据才能打消移民官的疑虑,让申请顺利过关。
所以提供真实合理的申请文件,完整而又不牵强的证据资料,都是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
以下这些材料都可以作为同居证明:
1、伴侣旅游的照片,家庭聚餐聚会照片;
2、联名银行账户,或者家里水电开支等基本共同消费账单;
3、通话的记录;
4、互赠礼物的证明;
5、共同收信地址之类的信件;
6、周围有声望人士的“证明信”,一般国内可以找街道办、居委会开证明;
7、恋爱经历自述材料。
但最有效的一个是——孩子。
说白了,就是要让移民官从各个细节能看出你们是真心相爱而同居在一起的,而不是一开始怀着移民目的在一起的。只要移民官能够信任你,移民成功率还是相当高的。
同居移民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Conjugal Partner(生活伴侣)”,是指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愿望,但由于客观原因,例如战乱、宗教信仰、性别等原因不能生活在一起或不被认同,可以申请移民到加拿大,但这个方法通过率很低,不建议。
第二种方式是“Common Law Partner(普通法伴侣)”,是指在法律上几乎等同婚姻的一种同居关系,在加拿大一般被定义为连续共同生活一年或以上,有实质的同居关系,但没有合法的婚姻登记,这种移民方式通过率较第一种高很多。
境外同居配偶担保移民主要针对的人群是:与担保人曾在加拿大同居关系一年以上且现居住在加拿大以外,且有意移民加拿大与担保人团聚。
担保人的主要条件:
1.担保人(即申请人的配偶)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目前定居加拿大,且年满18岁;
2.如果担保人是定居海外的加拿大公民,则必须承诺并证明在申请通过后会返加定居;
3.双方曾连续不中断在加同居一年以上,且从该时间段至今从未分手;
4.担保人过去三年内不得担保过任何前配偶;
5.担保人过去五年内不得被其他配偶担保获取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
6.申请人无严重犯罪记录,且需通过体检;
7.担保人具有一定经济条件或者稳定工作,要承诺义务承担另一半到加拿大三年的基本生活开销。
被担保人的主要条件:
1.是担保人的同居伙伴,并且证明这种关系;
2.16周岁以上;
3.身体符合加拿大体检检查要求;
4.没有犯罪记录或者已经达到豁免期。
境外同居配偶担保移民流程:
1、确认意向并评估可行性
2、收取定金并签约
3、整理申请人背景材料
4、准备、公证及翻译相关材料
5、专业顾问完成审核后递交申请
6、协助获体检通知的申请人赴指定医疗机构体检
7、协助审批通过的申请人递交护照申请赴加签证
8、申请人收到签证后协助办理赴加拿大落地事宜
境外同居配偶担保移民项目无申请门槛、无资产和投资要求,一步到位和孩子一起拿枫叶卡(即PR,永久居民身份),且耗时短,一年时间即可团聚。
在申请过程中,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绝对不要刻意隐瞒或说谎,可能一些你觉得无关紧要的小谎,往往是影响同居移民申请成败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