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移民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注意事项
持美国婚姻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时结婚未满2年的新移民,在入境美国后移民局会颁发2年临时绿卡,在2年临时绿卡到期前需要向移民局申请10年永久绿卡(I-751申请)。最近我们有客户收到移民局如下通知:
在递交I-751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时,你必须和配偶一起提出申请;如果你有小孩一起申请,且小孩与你同时或90天内获得临时绿卡,小孩可以和你一起提出申请;
2.需要在两年临时绿卡过期前90天内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751申请(如果在临时绿卡过期前90天提前递交申请,或过期后再递交申请,移民局可能会拒绝该申请),所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
3.申请2年绿卡转10年绿卡,移民局主要是考虑你和配偶临绿期间双方是否仍维持真实婚姻关系。因此递交申请时,除了填写I-751申请表,还需要准备充分的关系文件用于证明双方婚姻的真实性。
4.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不得不提前结束婚姻关系(如; 配偶死亡或遭受虐待等),也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 如果在申请审理期间,美国移民局认为你所递交的资料不充分,或者怀疑你和配偶的婚姻真实性,移民有可能会要求你和配偶补交材料或进行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