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9月22日更新其网站,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包括纽约州,康州和佛蒙特州)恢复实施“公共负担不予受理最终规则”( 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final rule)。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最新裁决,解除了阻止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美国移民局实施“公共负担不予受理”的禁令。
从2020年10月13日开始,美国移民局将拒绝没有“自给自足审查表”(I-944表)的情况下所提交的身份调整申请(即绿卡申请,表格I-485)。
美国移民局网站声明:“公共负担最终规则将适用于2020年2月24日或之后,所有加盖邮戳或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包括未决的申请。”
移民局说,“公共负担不予受理规则”意味调整身份(即办绿卡)申请者,将被要求提交新表格I-944,需要提交有关与家庭收入和资产、债务、信用纪录、使用公共福利、教育水平、健康保险有关的文件和信息。
另外,某些申请改变或延长其身份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也将接受公共负担方面的审查。
美国移民局确认了以下关于身份调整申请(表格I-485)的信息:
在2020年7月29日禁令发布后至9月22日之间已批准的申请,没有填写I-944表格的,移民局不会对这些案件重新进行决定。
对于在2020年2月24日之后提交了I-485表格的,则可能需要补充提交I-944表格;2020年10月13日之后提交的申请,如果未在I-485表格中提供I-944表,I-485表格的申请将被拒绝。
在2020年10月12日之前,美国移民局将继续接受不使用I-944表格的调整身份的申请。然而,移民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I-944表和支持文件。
对于某些非移民签证及延期的申请(包括I-129表、I-129CW表、I-539表、I-539A表等),也要接受公共负担的审查,要求提交任何所缺少的证据。
“公共负担不予受理最终规则”的施行一波三折,该规则原本于2019年10月15日生效,但由于多个州的检察长联合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阻挠实施,并获得法院批准的预防性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亦作出裁决:地区联邦法院法官发布的禁令继续生效,因而禁令获得延期;不过在2020年1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对4票反对,裁定“公共负担”新规准予实施。
但新规在2020年2月24日起实施后遇上疫情,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在5月联合纽约市、康州和佛蒙特州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出动议,要求颁布初步禁令,并在7月29日获得了法院批准,不过联邦第二巡回法庭在9月11日推翻了禁令,允许移民局全美范围内恢复实施该规则,可算是为全案做了最后的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