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美国绿卡身份有效,现在比以前要难。最近我司接到了很多咨询,绿卡持有人因为疫情等原因离开美国超过一年未能返回,办理SB-1签证被拒。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或者,要避免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呢?
如果绿卡持有人目前身在美国,那么我们建议提前办理回美证(Reentry Permit),可以两年有效,这两年里可以不用返回美国并且保持绿卡身份。两年到期,还可以继续办理新的回美证。这个申请需要人在美国境内才能提交。一般来说,在提交了回美证申请并且打了指纹以后再离开美国比较稳妥。从准备到完成手续,前后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因此,如果决定要离开美国(而且不确定什么时候返回),临时想要在临走前办一个回美证使用(或者,在离开美国以后才发现有这个需要),往往就来不及了。所以,需要提前规划。
如果绿卡持有人目前身在美国境外,离开美国还不到一年,根据个人情况,如果能安排,可以考虑短期登陆美国,包括夏威夷,关岛等地都可以。这虽然有一些手续上的麻烦,但是可以避免此后的身份问题。
如果绿卡持有人目前身在美国境外,离开美国已经超过一年,或者回美证过期了,但是时间不久,联系了航空公司以后发现还可以登机,那么,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也可以尝试入境美国。只要在入境部门(CBP)没有遇到太多刁难,没有签署放弃绿卡的表格,在进入美国以后,一般来说还是可以保持绿卡有效。
如果以上都不适用,那么,可以考虑办“回美签证”(SB-1签证)。申请人需要先在网上填表,联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安排第一次面谈,看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被要求做第二次面谈。两次面谈时都需要证明“在美国境外逾期居留是因为返美受阻于无法控制的特别情况”。
目前,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提出,“我是因为疫情原因,才滞留在中国超过一年“,就能把SB-1签证办下来。根据我们的了解,没有那回事。有一些人的SB-1签证在第一步就被拒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道理,其实想一下就很明显。如果每个人只要办一个简单手续,罚酒三杯,就能把已经过期失效的绿卡重新续上。那,绿卡不能离开美国超过一年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前面提到的很多人,经历了各种麻烦,冒着风险,旅行到美国,为了保持绿卡有效,不就成了白费功夫吗? 要是只要随随便便就能把SB-1签证办下来,让绿卡重新生效,那,对遵守绿卡规定的人,不是一种讽刺吗。
那么,怎么才能增加SB-1签证的批准机会呢?这个当然因人而异,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我们需要了解申请人的具体背景然后提出有用的建议,克服障碍。但是,至少有一点比较确定:只强调疫情因素,说“美国有危险,坐飞机有危险,因为我的年龄或者身体条件,担心健康问题,所以要等到没有危险了才回去”,这个是不够的,这不是美国使领馆认为无法由个人控制的理由。比如说,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身在美国在各种职位上工作的各类服务人员,包括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都在疫情期间继续工作,而且也有很多绿卡持有人在疫情期间仍然往返于中美之间。如果SB-1签证的申请人表示,我要两边的好处都占到,美国疫情严重了我就先离开,等其他人都经历过风险了,并且疫苗普及了,我再回来打疫苗,这个算计和解释(不管是直白的还是婉转表达出来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或许是人之常情,但是大概不会让美国签证官满意。
绿卡是“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意思是在美国定居,把家安在美国。短期离开当然是正常的,而且人各有志;但是,比较长期的观望和犹豫,也可能会造成相应的后果。借用《圣经》里面耶稣的话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10 : 32-33) 。
我们这里并不是说这种政策是理所应当的。我们只是对实际情况做介绍和分析。就像天气预报说明天要下雨,并不等于支持下雨,只是对状态的预测,并且提醒读者注意----下雨了要准备好雨伞,或者尽量在下雨前出门办好事情。存在即合理。美国驻华使领馆的各种移民和签证服务,目前大多还没有恢复,这个显然也受到国际局势的影响。
从另一方面讲,如果个人能够提供具体的证据,讲到为什么有特殊情况,而不是只强调疫情因素或者个人年龄等等一般理由,应当会有利于SB-1签证获批。我们可以为绿卡持有人(SB-1签证申请人)提供咨询和建议。
如果,因为个人情况,办不下来SB-1签证,那么,也还可以考虑重新办理绿卡。比如,如果有亲属留在美国,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可以考虑办新的亲属移民。如果个人仍然符合杰出人才(EB-1),国家利益豁免(NIW),或者其他绿卡条件,那么,也可以考虑办新的职业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