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申请结婚2年以上的妻子与孩子疑难案件
美国亲属移民在移民局阶段要求补件要重视!
最近很多美国亲属移民类别是F2B、F1、F3、F4在P1至P2审核阶段收到了移民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60天工作日内)补齐中美双方直系亲属关系证据,甚至要求要验DNA,黄顾问的客人M先生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当时非常疑惑。
五邑地区的李先生蓝单补材料委托美成达获批F4签证,李先生收到了领馆发出的回馆通知,并于9月4日顺利拿到了美国移民签证。
因工作原因错失F3面谈,后来得不到领馆回应,委托美成达后陈先生到领事馆面谈一次通过,很快就可以和大洋彼岸的妻子和儿女团聚了。
吴小姐夫妇,父母为美国公民,于2000年开始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签证类别为F3,委托美成达申请一签通过F3移民签证。
张先生,上海人,于2007年11月与前妻离婚,2008年2月与现任妻子李女士登记结婚,遭领事馆怀疑婚姻关系委托美成达获得F3签证。
美成达一方面请梁小姐重新准备一套材料,另一方面和领馆联系重发蓝单,最后梁小姐一家四口在春节后获得签证。
联合担保人的担保不可信,张先生申请F4移民签证风雨飘摇,最终委托美成达的申请方案顺利获得F4移民签证,高高兴兴赴美家庭团聚。
孩子都长大了,居然被认为是假结婚――我公司又一F2A客人签证成功!婚姻签证客户林小姐,赴美国领事馆签亲属移民签证的时候,与美国的丈夫已经结婚19年了,两人育有一个现已18岁的儿子。领事馆居然怀疑她和丈夫假结婚,面谈时收到蓝单。在美成达公司专业移民顾问的协助下,顺利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