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b)条款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一部分,也是白色单子上写的:
我们谨此通知您,根据美国移民国籍法214(b)条款,您不具备获得非移民签证的资格。基于214(b)条款的拒签表示您无法证明您计划在美国的访问活动或者与您所申请签证类别的标准相符合。其实这就是一些官话,不光是您而是所有拒签的申请者都是一样的单子,上面没有姓名,没有个人信息和日期之类的。
通俗来说你有移民倾向或者说你不符合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究竟如何导致的呢?
移民助理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总结了以下几点:
1. 填写DS160表格时信息不相符
已婚人员自己一人旅行,工作单位,访问时间和访问地点,出境记录和最高学历等等。
2. 面试过程中忽略的环节
面部表情和眼神交流不确定性,回答问题的不确定,面试时东张西望,过度紧张,排队时大声喧哗,插队等等。
3. 申请人财产证明不足
赴美生子和医疗等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证明不占用美国资源,属于自费。留学的话家里提供的资金足够上学期间的开销,不光固定资产更需要流水记录,体现收入的来源和消费能力,旅游的话至少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差旅费。
4. 有直系亲属非法移民
亲属以前通过旅游签证之后得到身份,得到过庇护。
5. 涉嫌欺骗
以前利用朋友单位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
6. 出境记录薄弱
没有出境记录或者只去过周边不发达国家对美国来说一般有英国,加拿大,欧洲等国的出境记录相对好点。
7. 可疑的邀请
语言不通去参加商务洽谈之类的,美国对商务签证是最严格的,必须有充分的证明才可以,不是单凭一纸邀请函。
8. 有拒签史
以前拒签过或者拒签之后没有发生其他改变。
讯息很多人拒签之后根本摸不着头脑,总觉得签证官故意刁难。签证官受雇于美国政府,他们每天上班就是面对申请者,所以我们想耍小聪明对于他们来说见得太多了。我们必须了解美国签证官的思维,面试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可想而知,移民官想给你的拒签信的理由太多太多,而拯救的却如此之少,甚至只给了你一种选择,你只能花更多时间,更用心的准备自己的材料,才能赢下这场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