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走向国际化,每年进入美国的人数增多,美国移民数量也不断增加,往往伴随着签证成功的申请人,后面必定有一支强大的队伍在支撑着,但往往那些遭到拒签的申请人还处于气馁和沮丧,是准备的不够充分还是什么原因呢?希望大家能通过本文更加深入的了解美国亲属移民。
首先,先了解一下什么人才有条件申请亲属移民?
1. 美国公民:
指在美国出生、或经由美国公民的父母取得公民资格的、又或者经过归化(入籍)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
2. 美国永久居民:
指在美国的绿卡持有者,得以在美国永久居住和工作,并且保留其原有的外国国籍的人(注:如果合法的永久居民未能维持此身份者,会丧失其居留的权利,也可能被强制离境,以往称之为驱逐出境。)
美国移民政策一直将家庭团聚列为最高目标,也因此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移民法中依据不同的家属关系制订不同的亲属移民类别,以便家属团聚。所以要想透过亲属类移民方式获得美国居留权,他(她)就必须证明:他(她)与具有美国居留权(或美国公民)身份的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是符合移民局的规定。
移民局的亲属(近亲)定义包括:
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的未婚子女(即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父母。此类近亲移民并没有申请人数的限制,也没有签证配额的限制。
这类近亲移民的签证代号分别是:
IR1——美国公民已婚配偶、满两年后才获得的签证。
CR1——美国公民已婚配偶未满两年获得的签证(属于有条件限制的结婚移民签证)
IR2——美国公民已婚配偶、满两年后所携带的未成年未婚子女的签证。
CR2——美国公民已婚配偶未满两年所携带的未成年未婚子女的签证。
IR5——美国公民的父母获得的签证。
移民局的亲属定义另外还包括,以下是美国公民可以申请的亲属:
F1 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以上未婚(或离婚未再婚)的子女。
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所携带的家庭成员(例如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4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所携带的家庭成员(例如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而下面则是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其亲属申请的类别:
F2A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以及其未满21岁未婚子女的移民签证;
F2B 美国永久居民的年满21岁以上的未婚(或离婚)单身子女的移民签证(同时包含其所携带的私生子女、或其与前配偶所生的未成年子女)。
看完上面的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条件之后,再来说说签证为什么会被拒签?
首先很明显第一个会被拒签的原因是必须符合身份申请的条件;
1. 与美国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据准备不充分;如何证明(证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2. 有可能成为美国社会公众负担的人不能获得签证;由于美方申请人所提供的经济担保资料不足以说明(或令领事相信),他有能力保证受益人移居美国后,不会成为公众负担;
3. 中国受益人自身的健康状况;
4. 美国申请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或虚报了收入;
5. 美国申请人所提供的经济担保文件不完整;
6. 中国受益人在面谈时提供了虚假文件(或证据);
7. 中国受益人在面谈时没有正确回答好领事的问题;
8. 中国受益人在面谈时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已过期。
美国移民签证拒签后,申请人应先弄清楚被拒签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但领事馆给到的拒签信息往往非常有限,这时也可咨询一些经验非常丰富的移民顾问,能准确分析并得出可具参考性的意见。
本文介绍美国亲属移民,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更多相关的资讯,欢迎致电我们美成达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