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的9位法官以5:4的票数,批准川普政府开始执行“公共负担”新政。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可依据签证或绿卡申请人未来成为“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可能性,作为理由拒绝其申请。
去年8月,美国国土安全局发布了《公共负担不予受理》最终规则提案。该提案提倡,以通过拒绝低收入或低教育水平的绿卡或签证申请人的方式,来控制(被批准的)合法移民数量。最终目的是确保合法暂时或永久居留在美的外国人,无需依赖于公共福利政策生活。同时,最终规则定义的“公共福利”将涵盖更多种类,并将“公共负担”重新定义为,在36个月内,接受一项或多项社会福利累计超过12个月的个人。
“公共负担”新政一经公布就遭到了21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提出的反对诉讼。去年10月15日,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下令暂停在全美范围内执行该新政策。本周最高法院以五比四得票数做出裁决,取消上诉法院的禁令,在相关诉讼继续进行之际,允许特朗普政府执行这项新政策。该案将在2月14日之后继续审理,但移民相关机构将在除伊利诺伊州之外的49个州和特区执行这项政策。
(截图来自移民局官网)
“公共负担”新政带来的影响
新规涉及到了在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医疗、食物、住房等。据初步估算,新规每年将直接影响约120万申请人。其中可能拒绝56%婚姻绿卡申请者,47%申领过福利的人群,并阻止71%墨西哥和中美洲申请人,69%非洲申请人,和52%亚洲申请人。
B类、E类、F类、H类、L类、O类等非移民签证申请,以及身份延期或转换时,都会面临“公共负担”的考察,考量申请人是否在留美期间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同时,绿卡申请、延期及身份调整时,也需进行考察。其中,亲属移民会是最大的受影响群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规中对于“一些离开美国超过180天的绿卡持有者”,也会特别进行“公共负担”的考察。
根据新规,移民局官员在确定申请人是否成为“公共负担”时,将对以下的因素进行考量:
年龄:申请人的年龄是否小于全职工作的最低年龄18岁,或超过提前退休最低年龄61岁,或在影响其工作能力的任何年龄段;
健康:国土安全部将对申请人健康状态进行评估,具有慢性病、残疾等健康状况的申请人可能被视为“公共负担”;
家庭人数:子女人数或受赡养人数较多;
工作能力:申请人是否具有获得或维持工作足够的教育和技能;
财务状况:评估申请人的收入、资产、信用记录、信用评分和金融负债,以及申请人是否拥有私人健康保险,或是否有足够资金来覆盖任何合理可预见的医疗费用;
家庭收入门槛:新规下,国土安全部将设定一个的更高的家庭收入门槛,定为贫困指导标准的250%。为避免被判定“公共负担”,申请人需要证明其家庭年收入为至少41,150美元,最高应为73,550美元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公共负担”新政策已经生效,在美国境内申请转身份需要填写I-944表格,在境外申请需要填写DS-5540表格,如果你对“公共负担”新规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美成达移民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