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绿卡),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兄弟姐妹属于第四类优先(P4)移民对象:
A、P4-1: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龄限制);
B、P4-2:兄弟姐妹的配偶;
C、P4-3:以及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
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一类的排期最长,通常需要等待10至12年。所以想通过这一途径移民美国的朋友,要做好心理准备。
一、适用人群
申请人:美国公民,年满21周岁,有经济担保能力受益人与申请人的关系需符合以下的其中一种情形:
1.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2.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3.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4.非婚生的兄弟姐妹
(1). 在非婚生的兄弟姐妹18岁之前,申请人生父已成为他们的合法监护人
(2). 非婚生的兄弟姐妹与申请人生父建立真实的父子关系
5.假如兄弟姐妹是父母收养的子女,养子女需要符合的条件:
(1). 小孩16岁之前在居住地被收养
(2). 不论收养前或后,养父母做小孩的监护人已满两年
(3). 不论收养前或后,小孩和养父母已住满两年
二、申请流程与时间
1.向指定移民局递交I-130申请,移民局审理时间约5~6个月
2.收到I-797C批准通知
3.移民局将案子转到国家签证中心(NVC) (相关文章《国家签证中心(NVC)简介》)
4.在配额快排到的前六个月左右,NVC开始处理案件,寄出缴费单;
5.付款NVC后,NVC寄出包裹三,受益人或代理人完成包裹三,寄回NVC
6.NVC完成预审,将案件转到领事馆,领事馆进行背景调查后,寄出包裹四
7.移民体检
8.领事馆面谈
9.面谈通过,获得移民签证,6个月内赴美报到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人
申请信、I-130表格、出生证、公民证、有效护照,公民海外出生证FS-240、生活担保材料等
2. 受益人
(1). 与申请人同父同母,需提供:出生证、房产证、父母的结婚证明等
(2). 与申请人同父异母,需提供:出生证、父亲之前的离婚证明等
(3). 是非婚生的兄弟姐妹或是被收养的兄弟姐妹,需提供:出生证、学校成绩单、税单
四、注意事项
1.受益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跟随。另外,如果公民为兄弟姐妹申请移民时,其配偶或小孩没有跟随,在公民兄弟姐妹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寻求跟随移民。
2.F-4类等待配额时间较长,目前申请的话,需要等待近12年之久。如果在等待排期过程中,跟随子女超龄即21岁,适用CSPA儿童保护法的,可以提出申请。(相关文章《F-4随行子女若超龄,如何适用儿童保护法》 )
3. 在申请批准,等待配额期间,如果申请人死亡,可以另外寻找替代担保人。(相关文章《申请人死亡,如何寻找替代担保人继续移民案》)
4. 配额排到时,主受益人可能已离开原来的国家,案子需要转到现居住国美领事馆进行亲属移民签证办理。
5. 在长达12年的配额等待期间,如果受益人或跟随子女要申请赴美旅游、商务、读书,由于已经提出移民申请,签证申请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只要符合签证条件,注意加强回国约束力的证明和解释,仍然可获得非移民签证赴美进行商务活动、旅游观光、或留学。美成达有不少此类的签证成功案例。
五、相关问答
1. 问:如果配额排到时,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主受益人)已经离开申请时所在国,应怎样处理?
答:需递交I-824表格及相关证明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要求将案子转移到现居住的美领事馆办理。
2. 问:如果在等待配额期间,受益人地址改变,应如何处理?
答:应写信给NVC,通知受益人地址已改变,以便NVC进行之后的操作。
3. 问:是否能在等待排期期间持非移民签证在美国生活,等配额排到后再调整身份为移民?
答:可以。但是因为多数非移民签证在申请时都需要证明没有移民倾向,因此可以选择的类别有限,而且在美国的居留期限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