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巴西驻外领事馆的授权文件,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准许外国人进入及停留在国内。随着中国与巴西之间贸易往来和人员交流逐年增加,两国的签证流程也是逐渐简化。从最初的现场签证、一次入境到目前的5 年多次入境商务签证及开放个人旅游签。
申请签证需要外国公民出示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线上填写:https://formulario-mre.serpro.gov.br/sci/pages/web/pacomPasesWebInicial.jsf)、有效的旅游证件、领事馆手续费的支付证明、国际免疫证书(如需)以及其它根据签证类型所需提供的文件。
巴西的签证发放政策基于互惠性原则,这意味着要求巴西公民签证入境的国家也需要持签证才能进入巴西。目前,巴西与大约90 个国家签有互免签证协议。
Itamaraty 是负责签证的巴西政府机构,具体签证操作需要通过巴西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和副领事馆进行。巴西从来不在本国国土上批准签证,因此,外国人不可能在机场、港口或任何巴西入境点获取签证。同样,Itamaraty和巴西联邦警察局(负责巴西海关迁徙管控的机构)不得批准没有合适签证的外国人入境。签证中心目前巴西大使馆及总领事馆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设有签证中心,方便中国公民办理签证。
签证中心的联系电话,邮箱及领区信息如下:
签证流程
• 首先在巴西外交部网站(https://formulario-mre.serpro.gov.br)填写签证申请表,网站为葡萄牙语。填写完整签证申请表并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回执单。
• 之后申请人根据其居住地,在在巴西驻华使领馆管辖范围内,选择就近的巴西签证申请中心预约提交签证申请。若申请人在上海和北京巴西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可无需预约直接前往。
• 申请人需携带所有要求的资料以及所申请签证应付的相关费用,到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签证费可在签证申请中心柜台以人民币现金或银行借记卡方式支付。签证申请中心将会对申请人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出具收据。
• 在线查询申请,并在申请已被巴西驻华使领馆审理后,前来签证中心领取护照。也可选择护照快递服务,护照将会直接快递到申请人选择的地址,或委托他人领取。
• 在此着重介绍与商务相关的访问签证(VIVIS)即商务签证。临时签证(VITEM)包括技术支持签证(VITEM V)、工作签证(VITEM V)及公司管理签(VITEM V)。
商务签证
商务签证主要针对个人因私前往巴西从事贸易、投资、会议、展览等方面的实地考察或洽谈活动。商务签证停留时间为90 天,可延期90 天。
所需文件:
1.护照,有效期不低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并且签字(污损或者损毁的护照将不被接受,如护照不符合此要求,需更换新的护照);
2. 申请表回执页,打印签字带有条形码的申请回执页;
3. 白色背景,正面照,4cmx 5cm,彩色近照;
4. 国内雇主出具的致巴西驻华大使馆/广州总领馆/ 上海总领馆的葡文或英文派遣函原件,使用公司抬头纸,加盖公章并签字;
5. 巴西公司的使用公司抬头纸,盖章签字,致巴西驻华大使馆/广州总领馆/ 上海总领馆的葡文或英文邀请函原件;
6.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报告记录证明,需要翻译成英文,盖公章;
7. 往返机票行程单。
技术转让和技术支持签证
技术支持签证需要事先获得巴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MTE)和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CNIG)的审批,之后在国内签证申请中心递件申请,申请流程同商务签证一样。技术支持签证有效期为1年。
所需文件:
1. 护照,有效期不低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并且已签字(污损或者损毁的护照将不被接受,如护照不符合此要求,需更换新的护照);
2. 申请表回执页,打印签字带有条形码的申请回执页;
3. 白色背景,正面照,4cmx 5cm 彩色近照;
4. 巴西公司的使用公司抬头纸,盖章签字,致巴西驻华大使馆/广州总领馆/ 上海总领馆的葡文或英文邀请函原件;
5. 邀请函签署人的巴西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护照的复印件。(注:如提交邀请函公证件原件,此要求可免除);
6.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近90 天内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公室认证。(注: 如在巴西劳工部提交的 2 个工作日紧急申请,此要求可免除);
7. 一份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复印件,以及葡萄牙语或英语翻译件(例如:出生证、户口、亲属关系公证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力文件);
8. 由申请人雇主出具的、致北京巴西驻华大使馆的派遣信(葡萄牙文或英文)原件,使用公司抬头信纸,加盖公章并签字;
• 申请人姓名和职务;
• 在公司的工作时间;
• 公司每月付给申请人的薪资;
• 在巴西的联系人;
• 清晰详细的描述在巴西所从事的商务活动具体内容(笼统的描述极有可能会导致受理时间延长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材料和/ 或被使领馆要求进行面试);
• 计划逗留时间;
• 声明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
• 声明公司将会承担申请人整个行程的费用;
• 信函必须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
9. 巴西邀请公司的CNPJ公司登记证明;
10. 国内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报告记录证明,需要翻译成英文,盖公章。
工作签证
工作签证需要事先获得巴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MTE)和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CNIG)的审批,之后方可发放工作签证。巴西雇主负责到巴西劳工部申请该工作许可。工作签证按照巴西公司本地雇工数量2:1 比例发放的,即聘请2 名巴西员工有1名工作签证名额,以此类推。在巴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MTE)审批之后,按照商务签证相同的流程在国内指定的签证中心申请领取签证。工作签证有效期为2年。
签证持有人须在首次入境巴西30 天内到巴西联邦警察局(Departamento de Polícia Federal)移民管理局进行注册备案。
工作签证适用于:
• 根据工作合同,在公立或私立机构工作的讲师、教师、导师、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
• 提供任何性质服务的服务供应商(请检查您是否有资格申请技术支持和技术转让签证);
• 根据与巴西方的国际协议向巴西政府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 根据与巴西私人或公立机构签订的工作合同从事任何种类工作的外国人;
• 受训者和实习生(职业培训),即使他们获得海外报酬;
• 职业培训,即使没有正式的工作合同;
• 在巴西水域内提供服务的船员和其他石油/ 天然气专家;
• 在由巴西公司租用的渔船上工作的船员;
• 在巴西水域运营的邮轮工作的船员、在沿巴西海岸线、亚马逊河流域或巴西其他内河航道运营的游船上从事有偿活动的其他专业人员;
• 在由巴西教育部认可的私立或公立机构、医院和诊所的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专业人士;
• 获得工作报酬的职业运动员和表演艺术家。
所需文件:
1. 护照,有效期不低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并且已签字(污损或者损毁的护照将不被接受,如护照不符合此要求,需更换新的护照);
2. 申请表回执页,打印签字带有条形码的申请回执页;
3. 白色背景,正面照,4cmx 5cm 彩色近照;
4.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近90 天内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经中国外交部或申请人当地省市外事办公室认证;
5. 一份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复印件,以及葡萄牙语或英语翻译件(例如:出生证、户口、亲属关系公证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力文件);
6. 由申请人雇主出具的致北京巴西驻华大使馆的派遣信(葡萄牙文或英文)原件(仅适用北京领区)。
公司管理(高管)签证
公司管理签属于投资签的一种,主要针对驻巴西外企高管人士,国内签证文件要求同工作签证文件一致,也需要事先获得巴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MTE)和巴西移民事务委员会(CNIG)的审批。但管理签证无员工比例要求,以巴西国内公司的到位注册资本金为准,每60万雷亚尔注册资本金可获取1 个管理签名额,以此类推。高管签有效期为5年。
签证持有人须在首次入境巴西30 天内到巴西联邦警察局(Departamento de Polícia Federal)移民管理局进行注册备案。
除上述工作签证相同的文件,在巴西公司需要下列文件:
1. 巴西公司的现行公司章程;
2. 巴西工商局备案的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3. 巴西央行备案的巴西公司股东信息;
4. 巴西央行备案的巴西公司注册资本金信息;
5. 注册资本金的外汇结汇合同;
6. 公司的注册登记卡(Cartão CNPJ);
7. 巴西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的成立时间、起始注册资本金、公司员工信息(巴西本地员工及国内外派员工)
8. 巴西公司负责人的个人信息;
上述文件齐全后,首先到巴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MTE)申请签证,之后在国内递交文件领取签证。管理签证是允许携带家眷的,在申请管理签证的同时可办理家眷的团聚签证,国内递件是需要增加子女的出生证明和夫妻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