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移民局发布了一条政策手册更新的通知。本次更新主要是针对《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简称CSPA)下移民申请人子女的年龄计算以及“Sought to Acquire“的要求。更新发布在审案手册第七卷第七章。
CSPA(儿童身份保护法)是由美国国会在2002年实施,用来保护那些在移民签证申请过程中或者身份调整状态中由于移民审理时间过长而超龄,从而失去移民资格。该法案引出了一种叫做“CSPA法案年龄”的年龄计算方式来确保部分移民申请人或其子女在扣除掉移民局的审理时间后符合移民法上“未成年人”(“Child”)的定义,从而保留住他们的移民申请资格。
美国移民局在2018年的审案手册更新中,就已经对《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简称CSPA)下移民申请人子女的年龄计算做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将家庭和职业移民类别,visa availability的日期明确为表A的时间,也就是,计算CSPA年龄依据的是表A而非表B”。具体CSPA年龄或子女超龄的计算方法是,“Age at time of visaavailability - Pending Time = CSPA Age”,即申请人子女在到达排期时的年龄,减去I-526申请的时间,则为CSPA年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申请人可以根据表B(Dates for Filing chart)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前提是表B开放),但移民局只会依据表A来计算EB-5主申请人子女的CSPA年龄。
本次移民局对CSPA的政策更新与之前相比,并无重大的调整或变更,主要是对部分条款做了进一步澄清:澄清移民局针对调整身份申请人的CSPA年龄计算;提供移民局如何确定鳏夫/寡妇的小孩年龄的相关指南;更新申请人如何满足“寻求获取”(“sought to acquire”)要求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