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碰到客人咨询,说以前在美国有黑户的经历,所以申请绿卡不被批准,可能再也来不了美国了。这个是错的,世界上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呢?律师建议这类人群,要根据真实的情况,申请I-601A豁免,豁免被批准后依旧可以拿绿卡并来美国。
“I-601A豁免”,又叫非法入境移民临时豁免(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s of Inadmissibility), 目的是为了让那些在美国有亲属的国内申请者一家团聚的一种方式。按照正常程序,如果在美国有直系亲属是公民或绿卡,当然可以帮国内的申请者直接办理绿卡并让其赴美。
但是,如果该申请者以前在美国有逾期居留的经历,国土安全局规定 :
1) 逾期居留美国6个月以上的人将在3年内不得回美
2)逾期居留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在10年内不得回到美国。
在这种情况下,该申请者依旧可以 回到美国只要获得I-601A豁免。I-601A针对的申请人是:
1)申请人有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或绿卡(直系亲属指配偶、21岁以下的子女、父母)
2) 但美国的直系亲属为申请人申请的绿卡又无法被批准,原因是申请人可能以前是偷渡进入美国,无签证无I-94小白卡,或黑户美国超过6个月。
申请者只要证明自己一旦无法拿到绿卡来美国,无法和身在美国的直系亲属(公民或绿卡) 团聚,该亲属将会遭遇极端困难。
极端困难分为很多种,比如美国亲属有身体疾病需要被照顾,又比如美国亲属年纪过小有经济负担需要申请者过来赚钱养家,同时还要证明美国亲属无法随申请人回国就业生活(如语言障碍,没有中国医疗保险,空气水污染导致生活品质下降)。当然需要证明的极端困难类别非常之多,远不止如此。
因为I-601A豁免的难度和法律文件的专业要求还是比较高的,建议找专业的律师为你准备材料。
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大家申请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1)如有递解令同时也满足I-601A豁免条件的人,需要先用212解除递解令,再申请I-601A豁免,只要证明申请人的离开会对在美国的直系亲属造成极大困难,I-601A的批准机率还是很高的 。
2)如果以前在犯过刑事罪并被定为重罪的,一旦离开美国,就算有豁免也很难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