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姻绿卡?什么叫绿卡婚姻?虽然只是字面表达不同,这两个词却意味著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姻状态。
简单讲,婚姻绿卡是因为外国人同美国公民结婚,然后由美国公民提出移民申请,然后为其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而绿卡婚姻是外国人为了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身份而同美国公民达成某种协议或交易,由美国公民为之提出移民申请,然后取得或试图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对在美国的外国人来说,同美国公民结婚是取得绿卡的一种最快最简便的程序。如果外国人在美国已有其他各种非移民身份,例如F-1或H-1B,一旦结了婚,这个外国人就可以提出绿卡申请,并同时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 但如果是J-1签证持有者,而且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即使同美国公民结了婚,还必须等到拿到J-1回国服务豁免批准书之后才能提出转换和绿卡身份的申请。 如果是持B签证来到美国访问的,即使闪电式地同美国公民结了婚,可能还不可立即提出绿卡申请,因为B签证访问者不能有移民嫌疑。如果进入美国后很快就同美国公民结婚,很有可能被看成当时申请签证时没有讲实话和被当成不是假结婚,也就是绿卡婚姻。 绿卡婚姻多半是为了办绿卡而假结婚。虽然没有人能知道假结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转成真婚姻,但是靠假结婚去申请绿卡对办理假结婚的美国公民一方和外国人一方却有很大的风险。一旦被发现是假婚姻,双方都会进监狱,服刑之后,外国人一方还会被驱逐出境。 移民法给予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特殊地位。除了上述谈到的可以立即申请转换绿卡身份,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之外,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只要同美国公民结了婚,其非法身份在结婚并提出移民申请后便可“漂白”变成合法身份。 比如说,一个外国人多年前持有旅游签证入境,逾期居留多年后同美国公民结婚,他/她的非法身份可以变成合法身份。如果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仍然在国外,该美国人的配偶还可以先以K-3签证进入美国,以便夫妻团聚,在美国等待签证。 在美国公民配偶取得绿卡时,如果结婚还不到两年,美国公民的配偶拿到的绿卡是临时绿卡,只有两年有效期。快到两年时,再提出共同申请,将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有效期为十年。如果美国公民的配偶拿到绿卡满三年时,仍然和提出申请时的美国公民结婚,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提交入籍申请,取得美国国籍。 有些细心的读者可能注意到,这里没有提到美国的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是的,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不享受美国公民配偶的同等待遇。同永久居民结婚后可以提出移民申请,但不能立即将非移民身份转成移民身份。永久居民的配偶必须等待绿卡有名额时才能转换身份。一般要等待二至四年之久,因此,永久居民如果有配偶等待移民美国,应尽快提出入籍申请。拿绿卡有四年九个月便可提交入籍申请。一旦变成美国公民,其外籍配偶拿到绿卡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