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很多人对如何维持绿卡的有效性这个话题非常关心,之前我们也有发布一些相关的信息,这里再次做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有需要的人士可以参考参考。(篇幅有点长,建议耐心看完)
最近两年,由于疫情防控导致机票涨价或航班熔断的新闻,却让许多持有美国绿卡的人士,不得不在美国境外长时间滞留,离开美国超过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人士比比皆是。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绿卡的有效性呢?其实在疫情发生不久后,网络上就一直存在几种说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两种说法:
1、离开美国183天,如果没有提前办理回美证,入境会被拒绝,甚至绿卡就会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2、如果离开美国183天,只要没有超过一年,是可以顺利入境,而且绿卡身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面对网上的各种论调,到底哪种说法才是准确的呢?!
结合我们身边大量朋友和客户的亲身经历,以及美国官方相关部门公开的信息,我们认为183天和1年这两个时间点,对美国绿卡持有者来说,都是非常的关键的。而作为美国绿卡持有者,必须要先记住以下4个基本的常识。
一、首先,在美国移民局USCIS的官网上面清楚规定:只要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都可以凭绿卡重新返回美国。(具体请看下方截图)。
二、美国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183天,将有可能面临被取消绿卡的说法,是来自美国海关及边防保卫局(CBP)官网,上面清楚的说明:如果合法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183天,美国海关将有可能会要求入境者进行新移民审查的程序,这也叫“二次检查”。(具体请看下方截图 )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觉得好像移民局和美国海关这两个机构给出的定义是相互矛盾的。实际上,只要你了解美国移民局和海关的工作职能,你就会发现其实两者的规定并不矛盾,也符合各自的职能范畴。
要知道美国移民局(USCIS)是负责审核移民申请以及发放移民签证的部门,对于“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都可以凭绿卡重新返回美国”这个规定,其实对于绿卡持有者而言,既是一份约束也是拥有权益的说明。
严重的话,会被拒绝入境,甚至取消签证或绿卡,而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常见。如果对于那些虽然拥有绿卡,但是在美国既没有家人,又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址,更加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报税,而且平时工作和生活的重心都不在美国的人士,哪怕你每次都能在离开美国183天之内返回美国,也未必能被顺利批准入境。
因为你的出入境记录让人无法相信你继续持有这张绿卡必要性和实际使用需求。事实上,当你除了绿卡之外,你和美国已经没有太多关联的话。那么海关当然会怀疑当事人来美国的目的和绿卡身份不相符,那就海关要进行二次检查,就理所当然了。
三、大家都知道,美国的税务体系非常严格,对于所有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的绿卡持有者,都有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而依据在美国停留的时间长短的区别,又有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区分。对于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居住满183天,就会认定为所得税之税务居民,必须优先向美国政府申报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美国海关作为国土安全和政府利益的保护者,当然希望每一个绿卡持有者都能成为优先向美国政府纳税的一份子,这也是CBP为何要求拥有绿卡的朋友,每次离开美国不要超过183天的原因。因为一旦超过这个时间,美国政府就少了一个向他们纳税的税务居民了,这是他们不希望看到的结果。当然,美国税务系统非常复杂,我们观察到的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和可能性而已,其他我们在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四、如果因为个人特殊的原因,不得不离开美国超过183天,甚至更长的时间,那么当你再次入境美国时,需要提前准备好能证明您和美国有密切关联的证据,以及你不得不在海外逾期停留这么长时间的原因和证据。如果离开美国时间超过一年或以上,原则上是需要向当地领馆申请回美签证(SB1),才可以顺利入境。
为了能够顺利入境,建议每次离开美国都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购买来回机票,保留相关延期的证据,证明你一直保持回美的意愿;
按要求报税,哪怕长时间在中国工作和生活,也可以报海外税(每年10W美金免税额);
开通美国的银行账号,保持有消费记录,购买大件物品、保险、房子的水费电费单等等,都要体现到自己的名字;
如果有意外生病或者需要照顾生病的家人,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就医证据和证明;
如果在入境的时候真的被要求二次检查(传说中的小黑屋),一定要从容以对。如果CBP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签署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表格(I-407),一定不要轻易签署。因为I-407表示自愿签署的,而拒绝签署并不会造成任何不良结果。相反,如果你签署了,那当事人将会自动失去永久居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