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绿卡离境超过半年但少于一年回美是可以的。如果超过一年,你必须事先申请好回美证才可以离境。但由于现在疫情爆发,航班数迅速减少,其实很多绿卡持有者无法在一年内回来的,甚至于目前还不能确定回美国的时间,因为飞机票过于昂贵。
如果绿卡因为各种原因超过一年不能回美,是有被吊销绿卡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建议你可申请一个叫居民返程的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即SB-1 visa。
何为SB-1 visa?
SB-1签证主要是针对人在境外的绿卡持有者,并没有意图放弃美国绿卡,但是又出于特殊的原因,暂时没有回到美国。申请这种签证,一旦签证批准后,即使超过一年甚至于多年不回美国,入境的时候依旧可以入境,没有任何问题。
但如果没有SB-1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也没有申请回美证,你又在海外呆了多年,回美国时在被吊销绿卡的概率非常之高,尤其是在现在移民政策如此严峻的情况下。
SB-1 Visa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居民返程的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即SB-1 visa的批准,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绿卡持有者与美国有紧密的联系,并没有放弃永久居住权的意图。你可以提供的证据:美国的报税证明,美国的家人关系证明,在美国的工作证明,美国的房产和车证。
2)绿卡持有者必须证明:他目前在中国滞留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超出自己控制的原因所导致的,并非本人的意愿。比如你在中国要做手术,或家人有疾病必须要你照顾;又或者因为一些公派的政府或商业项目,必须在海外进行滞留。当然每个人情况都不一样,理由也多种多样,关键你要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你并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意图。
3)一般如果你在美国有家人,会比较容易被批准。
居民返程的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和回美证的区别
SB-1 visa需要准备的材料非常之多,而且签证难度并不低。因为如果很容易就批准,那很多绿卡持有者都会选择不回美国,这样就违反移民局设置这项签证的初衷了。SB1-Visa的成本会比较高,非到迫不得已,并不建议提前申请。
如果真的要提前准备,一般律师会建议先申请回美证。因为回美证一旦批准,第1次回美证是两年,第2次是一年,第3次也是一年。所以如果你是第一次被批准回美证,至少有两年的时间可以不回美国,两年的时间足够让你处理相关的事。
律师需要提醒:如果要申请回美证,你必须在美国境内申请。不可以在美国境外递交申请,然后入境美国在打指模,因为这样是绝对不会被批准的。很多人想钻这个空子,但是技术上是不可行的。
最后律师想提醒:由于现在中美关系紧张,加上移民政策收缩,离境难回来也难;所以在作任何离境决定之前,先做好万全的准备,以避免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