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整的SB-1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要参加两轮面谈。第一轮面谈由领馆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如果领馆决定符合要求,才能进入第二轮面谈。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并不保证申请最终会获得批准。领馆在第二轮面谈并审阅递交的所有材料之后,才会做出决定。在两轮面谈中,申请人都必须证明是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情况逾期停留、无法返回美国。
美国军人和驻外公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即便绿卡过期,也可以持过期的绿卡入境美国,无需申请SB-1签证,前提是要能证明自己:
没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及
配偶或父/母也返回美国
合格的回美居民身份
根据移民法规定,为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申请人需要向领事官证明:
在离开美国时仍具有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
离开美国时仍有回美的意愿且尚未放弃该意愿
在境外短暂停留之后返回美国,停留境外时间的延滞系个人无法控制的原因,且自身不负有责任
如欲申请SB-1签证,需在预计返美之前提前(如有可能,至少三个月)向最近的美国领事馆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办理签证。
护照/绿卡/回美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
一份中英文解释信,说明逾期停留的原因
所有关于在中国逾期停留原因的证明材料。例如,如果因健康的问题而无法返回美国,请提供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例如病例、医生证明等,并提供英文翻译件
填写完整的DS-117表
SB-1 移民签证申请及文件
领馆如果决定申请人符合SB-1签证的申请要求,会提供邮寄其他具体说明,包括体检说明和面谈约见说明等。约见说明中会告知面谈需要携带的文件,
如果领馆在审阅步骤1中提交的材料之后,以申请人已经放弃在美国的居所为由,认定申请人不符合SB-1签证的申请条件,那么申请人能否取得非移民签证则要视其是否已在美国设立了居所而定,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交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自己与美国的联系,则要按照当初移民的依据和类别,重新申请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