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名:Sandy
签证类别:IR1
委托内容:面签被要求补材料后委托美成达公司
友情提示:因成功案例众多,无法一一撰写成文章与大家分享,所以我司仅公布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供相似经历的朋友参考,为保护客户隐私,我司成功案例涉及的客户名字均为化名,签证照片的关键信息也经过马赛克处理。
Sandy和她的美国老公(Terry)一起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城市已快六年了,他们的宝宝也快五岁。Terry也在国内开了公司做起了生意。考虑到让他们的宝宝回美国读书,Sandy于2011年申请了IR1签证。Sandy在面签前一直认为他们天天生活在一起,结婚签证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令Sandy意想不到的是:2012年6月面签当天,Sandy收到领事馆的蓝单补材料信,信中要求Sandy解释美国申请人(Terry)为什么没有三年的税单。
在这案例中Terry和Sandy已有了共同的宝宝,在婚姻关系上肯定是真实。但Terry连续三年没有向美国政府交税,因此,即使Terry为Sandy找到一位联合担保人也没有用。另外,美国领事馆也可以凭Terry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未交纳三年税款而拒绝给他太太签证。
我司顾问在详细了解了Terry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教Terry写了封解释信并配上相关文件寄到领事馆,两周后Sandy如愿收到了“回馆通知”,签证终于获批。Terry不用补交三年税,就为Sandy顺利申请到了美国签证。
签证小常识:美国是以“公民身份征税”的国家,只要你是美国公民,即使你不长住在美国本土也要每年向美国国税局申报你在海外的所有收入和财产。有些美国公民认为自己长期居住在海外就没有主动向美国政府交税,但请记住,美国有严格的申报纳税制度,如果你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未纳税,你以后想为你的家人申请签证就会出问题。
Sandy的IR1签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