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姓名:李小姐
签证类别:F2A婚姻移民
委托本公司服务内容:面谈即被退档,委托本司向移民局上诉,再签成功!
友情提示:为保护客户隐私,我司成功案例涉及的客户名字均为化名,签证照片的关键信息也经过马赛克处理。
李小姐,39岁,广东人。她先生刘大伟是美国永久居民,为她和儿子申请美国F2A移民签证。在2009年11月,他们前往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进行美国婚姻签证面谈。但是让李小姐崩溃的是,领事官以移民国籍法案221条g款,断定她与她的先生的关系不是真实的,要把他们的档案退回美国国土安全部重审,并可能撤销她的申请。
李小姐非常伤心,很气愤,她与刘先生已经有一个15岁大的儿子,登记结婚也满6年了。多年婚姻竟被领事官一句话否决,简直莫明其妙。
据了解:李小姐是1991年在乡下工作的时候就认识了刘先生,日久生情,慢慢地他们成了甜蜜的恋人。1995年,他们虽然还没有登记结婚,但是李小姐已经怀上了小孩。天意弄人,当他们决定结婚时,恰巧那时刘先生的母亲(美国永久居民)正在为他办理移民签证。他既是家里的独子,又想陪在父母身边照料他们。而且他母亲也反对他们在一起,所以作为一个孝顺儿子,他只好忍痛割爱,与李小姐分手,2003年持F2B签证移民美国。刘先生赴美后马上获得美国绿卡,他回国与自己的事实妻子李小姐正式登记结婚,并向移民局递交了I-130申请,申请妻子和儿子的F2A签证,开始了漫长的等待。2009年11月,排期终于到了,6年的等待,却换来一张白纸。
由于申请档案需时退回美国移民局重审,李小姐回家等待了2个月,一直没有消息,正当她一筹莫展,不知所措的时侯,朋友介绍她认识了美成达的资深顾问,知道美成达公司曾帮助无数的申请人获得签证,移民局上诉经验丰富,上诉资料能针对移民局报告有的放矢,一次就获得案件重申,于是决定委托我司办理。
在我司资深顾问对其案件密切跟进中,刘先生在2010年4月收到移民局的上诉通知,我司资深顾问把整理好的上诉文件交到移民局后,一个月即获得案件重申,并且转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处理,美国签证中心即把档案发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进行签证程序。2010年9月,李小姐和儿子再次来到美领馆签证面谈。这一次,在Josie专业的签证面谈辅导下,李小姐面签顺利,签证官批准了他们的签证,面谈后三天即收到签证。
2010年十一黄金周,李小姐告诉我司顾问她已经订好了飞向美国的机票。她与先生因为美国签证分离了7年,终于要团聚了。我们衷心祝福李小姐到达美国后生活美满、幸福。